上海电子出版物许可证申请指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材料2025版

更新时间:2025-11-12 21:38 | 发布时间:4星期前 | 文章栏目:文化资质

  电子出版物是指以数字代码方式将图文声像等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磁、光、电介质上,通过计算机或者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读取使用的出版物,包括只读光盘(CD-ROM)、一次写入光盘(CD-R)、可擦写光盘(CD-RW)、软磁盘、硬磁盘、集成电路卡等(依据《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申请上海电子出版物许可证需遵循国家《出版管理条例》规定,由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审批,覆盖上海全市16区(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浦东新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区)。大通天成可提供上海电子出版物许可证代办服务,也就是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覆盖全市各区域企业需求。

上海电子出版物许可证申请指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材料2025版

  一、电子出版物许可证的依据

  根据国家《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2016年修订)第九条规定,设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需取得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同时,《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4号)明确了电子出版物的定义、出版单位设立条件及审批程序。

  二、上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 主体要求: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 人员要求: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需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资格,编辑人员不少于3名(需有出版专业资格);

  3. 场所要求:固定经营场所(商业性质,面积≥50㎡);

  4. 内容审核能力:建立内容三审制度;

  5. 设备要求:具有与业务相适应的计算机设备、存储设备等。

  三、上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

  1. 设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申请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 公司章程;

  4. 法定代表人及编辑人员身份证明、出版专业资格证明;

  5. 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6. 内容管理制度、质量保障制度;

  7. 设备清单及来源证明。

  四、政策要点

  - 《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出版单位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售或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

  - 《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电子出版物应使用中国标准书号,同一内容不同载体应使用不同书号;

  五、大通天成老师汇总高频问题解答

  问:个人能否申请电子出版物许可证?

  → 不能,必须为企业法人。

  问:许可证有效期多久?

  → 5年,到期需提前60天申请续期。

  问:外资企业能否申请?

  → 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电子出版物出版属于禁止类,外资不得进入。

  从申请条件到政策合规,电子出版物许可证是数字出版领域的核心资质。大通天成提供上海16区全流程代办服务,咨询电话:13391522356。